山东济南章丘100多辆出租车因合同变更集体罢运

2011年06月22日
齐鲁网6月21日讯:近日,山东济南章丘的100多辆出租车集体罢运,车主已经停运近半个月了。原来,出租车合同要变更,司机们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而章丘市交通局却表示,这种承租模式是政府最新要求。

百余辆出租车罢运抗议合同变更

记者在山东省济南章丘市火车站广场看到,这100多辆出租车就停在广场上,按说白天应该是出租车最忙的时候,为什么要停运呢?

车主们说,今年7月有13辆出租车的营运证将要到期,需要更换新车型,当车主们找到章丘明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按照原合同执行了。

一位出租车车主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换车,而且他的合同才执行了5年半,还有两年半没有执行,而且换车之后,以每天120元的租赁形式租给这位司机,他觉得这个事情不合理。

车主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5年与章丘市明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合同明确该车挂靠甲方,该车的产权、使用权全部由乙方所有,所有风险也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承包期限为八年,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号。到报废期限后,经公司核准车型经审核后乙方可继续更新,其报废车辆归乙方所有。

另一位出租车车主享受记者表示,当时他买这个车花了十六万多,产权、使用权都是乙方的,就等于把车卖给他了,所以他才买的。

合同中还规定,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转包给第二方。一位车主说,他属于转包的,他是第二任车主,他这个合同和第一任车主原始合同就不一样了。但是合同规定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但是他们手里都没合同。

交通局表示承租模式是政府最新要求

按照济南市车管所有关规定,出租车营运年限为8年,这些出租车都是2013年12月31号到期。那为什么还未到报废期,出租车公司就要求车主换车呢?

记者采访到章丘市明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他认为没有错,司机可能觉得有错,问题不在于合同,而在于达成意向怎么去算这个帐的问题。

出租车主表示,前段时间,他们接到公司的通知,要求终止以前的合同,具体赔偿方案另行商议。这遭到了车主们的反对。出租车车主表示,营运期限不到要求换车,他改变了经营模式,他原来那个车个人买下来,现在改成租给自己,干了这几年我连车的成本钱还没收回来。

章丘市明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合理吗?记者咨询了章丘市交通局。章丘市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司机这个合同都没问题,公司没有错,司机也没有错,但是政策是随着时间改变来延续,不能说出台一个规定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咱要改变一种经营模式,不能用这种大包模式,咱就走承租这种模式,这是最新政府要求。

济南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报废期的年限一般都是八年,章丘那边也是这个年限,如果死机营运证到期了,可以再去办一张营运证。

律师说法:不能违反合同约定

随后记者咨询了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宾:出租车公司转变经营模式,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并不能以此来违反合同约定,依据相关车管所明确的答复,车辆报废期是8年为止,目前为止,这些车辆都不到8年,合同期届满之前,公司有义务为车主提供全套营运手续,如果因为部分车辆营运手续到期,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营运,造成的损失由公司全部承担。


以下是CLB制作的2011年工人群体事件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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