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害工种企业老板1年辞员工 避其患职业病

2007年04月25日


  “工作1年,工资给你,然后请你走人,这就是有害工种企业无良老板给工人的答复,他们的炒鱿鱼已经成为习惯。”

  昨天,省卫生厅和省劳动保障厅等在南京山西路广场举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指出,我省职业病危害在不少行业、地方仍比较突出,但对此有意识并投诉的还比较少。 平时专门负责接待投诉的省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平时的投诉中,接待的关於职业病的投诉也很少。

  “虽然职业病的发生比化妆品等引起的问题多得多,但是平时我们接待的化妆品、食品投诉要比职业病多很多,关於职业病的投诉都不到10%。”这位工作人员遗憾地说,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出现职业病的都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人群,他们的投诉意识也比较薄弱。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经常到一些企业进行督查,发现,一些有害工种的工作人员好多是新员工,后来调查发现,这些私营企业主还是知道《职业病防治法》的,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们想尽了方法。

  有的采石场主雇工人干了两年,感觉工人就要出现职业病症状了,就把工人辞退了;有的则不跟工人签合同,即使工人出现了职业病也很难追究企业的责任。

  有关专家预测,如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职业病发生规律,今后几年我省尘肺、急慢性中毒及其他职业病的发病率将呈上升趋势。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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